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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代缴服务
发布日期:2018/02/01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一、公积金贷款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
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有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差异

二、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由人民银行规定,区别于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三、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目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申请代缴公积金所需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即暂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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